为确保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总部组织架构优化工作顺利实施,保障各项新业务、新任务的高效落地,推进各层级岗位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进程,集团决定采取内部竞聘方式配置集团总部职能部门及开发建设事业部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竞聘共59个岗位,涉及集团总部职能部门及开发建设事业部中层正副职岗位、员工岗位,其中:
1.第一轮竞聘岗位:中层正职岗位10人。
2.第二轮竞聘岗位:中层副职岗位12人。
3.第三轮竞聘岗位:员工岗位37人。
具体详见附件1《内部竞聘岗位明细表》。
4.第四轮竞聘岗位:根据前三轮竞聘后仍缺(空)编岗位情况确定。
竞聘人员如需了解相关《岗位说明书》,可到人力资源部查看。
二、竞聘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本岗位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相关工作。
3.拥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实践经验,具有胜任竞聘岗位的组织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不得存在需要回避的关系。
三、竞聘任职条件
(一)集团总部中层正副职岗位
1.报名范围:第一至二轮竞聘面向集团总部现有正式职工,第四轮竞聘面向集团及所属企业现有正式职工。
2.年龄要求:原则上应距离退休5年以上(男性1969年5月31日后出生,女性1974年5月31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原则上具备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4.工作经验:岗位经验不低于岗位说明书要求,竞聘中层岗位的,根据《城投集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中有关竞争上岗的相关要求,竞聘中层正职岗位,应为现任中层正职、副职岗位人员;竞聘中层副职岗位,应为现任中层正职、副职或主管级岗位人员。
5.素质要求:具备较强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开拓创新能力。
6.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二)集团总部员工岗位及开发建设事业部员工岗位
1.报名范围:第三轮竞聘面向集团总部现有正式职工,第四轮竞聘面向集团及所属企业现有正式职工。
2.年龄要求:原则上45岁周岁(含)以下(1979年5月31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原则上具备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4.工作经验:岗位经验不低于岗位说明书要求。
5.素质要求: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能力。
6.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四、竞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及报名
1.发布公告:通过集团官网、微信公众号、协同平台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
(1)第一至第三轮竞聘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18日10:00前。
(2)第四轮竞聘报名时间:根据前三轮竞聘情况确定。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集团1917会议室;
(2)邮箱报名:chengtoujituan_hr@163.com。
4.报名要求
(1)每人每轮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扫描件统一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或现场报名处,文件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于报名期间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步开展,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竞聘演讲和评委问答形式。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或书面形式通知入围面试的报名人选。
3.面试说明:
(1)中层岗位竞聘演讲采取PPT演示方式,请于6月18日17:30前将演示稿提交至现场报名处。
(2)中层正职岗位演讲不超过7分钟,中层副职岗位演讲不超过5分钟,员工岗位演讲不超过3分钟。
(3)演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我介绍、岗位认知、竞聘优势及工作规划等。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与聘任
依法履行聘用人选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常情况,履行岗位聘用程序。
五、相关说明
(一)不接受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
(二)落选人员安置
前三轮未能竞聘上岗或未报名参与竞聘的集团总部现有人员,可根据报名表意愿调剂至符合任职资格的空缺岗位,参加第四轮竞聘。拒绝调剂或竞聘后仍落选的,列为待岗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薪酬福利待遇,待岗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待岗期间根据集团用工需求,结合其实际情况提供不少于2次调岗机会,逾期仍无法返岗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本次竞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全过程接受集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
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